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牡丹江大学2016年部门决算总收、支12,886.53万元,比2015年部门决算收、支13,758.8万元减少872.27万元。占比减少6.34%,原因是专项资金拨款减少123万元,政府置换债券资金减少749.27万元。
2016年部门决算总支出12,886.53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2,761.89万元,占总支出的99.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31万元,占总支出的0.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32万元,占总支出的0.03%;住房保障支出82.02万元,占总支出的0.64%。
(二)关于收入决算表说明
牡丹江大学2016年 “本年收入”12,878.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366.89万元,占57.20%;财政专户资金3,677.97万元,占28.56%;其他收入1,834.04万元,占14.24%。比上年收入13,766.47万元,减少6.45%。
(三)关于支出决算表说明
牡丹江大学2016年“本年支出“12,886.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25.55万元,占比79.35%;项目支出2,660.99万元,占比20.65%。比上年13758.8万元减少6.34%。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牡丹江大学2016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7,366.89万元,上年结转6.4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7,373.32万元,其中:教育支出7,248.67万元,占比98.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31万元,占比0.52%;住房保障支出82.02万元,占比1.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32万元,占比0.06%。比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7760.2万元减少386.88万元,原因是现代职业教育提升专项资金减少。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牡丹江大学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73.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7.22%。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86.88万元,减少了4.99%。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牡丹江大学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小学教育358.26万元,占比4.86%;高等职业教育476.89万元,占比6.65%;高等职业教育6413.53万元,占比86.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31万元,占比0.52%;住房保障支出82.02万元,占比1.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32万元,占比0.06%。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牡丹江大学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763.99万元,支出决算7,37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27.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局追加给牡丹江大学“现代职业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2016年普通高校国家资助经费”等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增加。
(1)教育支出(类):反映我校小学教育、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等教育方面的支出,主要为我校及附属小学的日常运行支出以及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等内容。其中:
普通教育(款)
小学教育(项):年初预算为376.90万元,支出决算358.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的支出减少。
高等教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47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的“2016年普通高校国家资助经费”
职业教育(款)
高等职业教育(项):年初预算为5,387.09万元,支出决算6,41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及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支出相应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我校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反映学校因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年初未申请财政支出预算,决算数为38.31万元。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反映我校商业服务业方面的支出。
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
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年初未申请财政支出预算,决算数为4.3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反映学校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款)
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82.31万元,决算数为82.02年,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说明
牡丹江大学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71.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330.9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助学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采暖补贴;公用经费支出441.03万元,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支行维护费。
(七)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说明
牡丹江大学2016年度部门决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无数据。
二、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说明
牡丹江大学2016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4.5万元,公务用车9台,费用占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7%,与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4.5万元相同(燃料费4.5万元,与上年相同)。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主要是用于燃料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