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商务厅、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黑龙江省旅游局联合下发《关于表彰全省文明餐桌示范店(食堂)的决定》,对全省创建“文明餐桌”活动中涌现的诚信经营、服务优质、群众满意的餐饮窗口单位进行表彰,包括我校食堂在内的全省餐饮服务企业、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被授予“黑龙江省文明餐桌示范食堂”荣誉称号。
自2012年由黑龙江省文明办等几家单位联合举办全省创建“文明餐桌”活动以来,我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餐饮服务中心认真整改落实,全面提升我校餐饮服务质量,在校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宣传部积极申报,将我校餐饮中心如何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从细处着手美化环境,努力营造文明就餐环境和节俭就餐的良好风尚进行了全面整理和汇报。餐饮中心的长期努力终于收获硕果。牡丹江市只有我校和党政办公中心、牡师院及牡丹江医学院4家食堂获奖,我校食堂是牡丹江市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专科院校食堂。
我校餐饮中心将按照《决定》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倡导节约理念,提高服务水平,为全省创建“文明餐桌”活动做出积极贡献。
宣传部 王璐
|